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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世界高級中學學生行動載具管理作業準則
108年02月11日校務會議審查通過
108年08月28日校務會議審查通過
111年08月30日校務會議審查通過
一、目的:為因應資訊化時代來臨及培養學生自主管理、負責任之態度開放攜帶行動電話到校,俾利學生家長能掌握學生動態;為避免影響學生上課品質,及造成學習不佳之負面影響;特訂定此規範加以約束,落實校園安寧及安全。
二、依據:本校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」規定及本校實際需要訂定之。
三、行動載具種類:本辦法所稱行動載具,泛指手機、可攜式電腦、平板電腦、穿戴式裝置等具無線通訊功能之終端裝置。
四、實施方式:
1.開放本校學生可攜帶行動載具到校。
2.上課期間,手機須關機至於手機盒內並統一保管於學務處。
3.不得使用本校電源作為電子設備充電之用,違者依規定處份。
4.不得於校內有行動載具買賣、交易之行為以避免紛爭。
5.上課期間,導師、任課老師因課程需要行動載具輔助,可至學務處登記,經相關師長同意後使用,但不得作其他娛樂使用。
五、違規處理:
1.上課期間未依規定統一保管者,經發現者,依規定處置。
2.上課時間違規使用行動載具得依規定處份。
六、本要點經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新竹市世界高中行動載具管理辦法委員會委員名冊 | ||
職 稱 | 姓 名 | 備 註 |
主任委員 | 校 長 | |
執行秘書 | 學務主任 | |
業務承辦 | 生輔組長 | |
委 員 | 教務主任 | |
委 員 | 總務主任 | |
委 員 | 實輔主任 | |
委 員 | 輔導組長 | |
委 員 | 訓育組長 | |
家長代表 | 家長會長 | |
學生代表 | 學生會會長 | |
學生代表 | 學生會副會長 | |
更新時間:2024-04-12 12:38:36|點閱次數:205